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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薛硯
2021年11月24日08:39 |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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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蘭州市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為幫助企業逐步恢復正常運營,近日蘭州市商務局會同蘭州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先后下發了《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指引》《蘭州市零售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有序推動復工復產,復商復市。

蘭州市要求除封控區、管控區、隔離點內及周邊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暫不營業外,其他區域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含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校外托護點、早餐夜市食品攤點)在達到疫情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有序經營。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落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人員管理,落實全程管控,要對所有場所和設施設備進行徹底清潔並消毒,嚴格管控人流,配備專人負責對進店人員進行疏導。嚴格落實人員佩戴口罩、一米線等候、入口測溫、健康碼查驗、“小蘭幫辦”掃碼登記等要求。符合堂食要求的餐飲單位,按照額定座位數的50%擺放桌椅,餐桌之間距離不少於1.5米,單人單桌、同向而坐、單獨用餐。鼓勵外賣訂餐、打包自帶,嚴禁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

蘭州市同時要求,符合恢復經營條件的大型商場(綜合體)和家電類、汽車類等重點零售企業要分開設立進出入通道,並由專人負責防控措施。客流量較大、人員過於密集時,要有專人進行限流、疏導。營業期間具備開窗通風條件的要確保開窗通風,有獨立通風系統的要確保設備正常運轉並加強清潔消毒。提醒顧客在電梯間戴口罩、盡量避免交談,增加對直梯、滾梯的消毒頻次,限制乘坐電梯的人數不超過核定人數的50%。保持營業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每天對公共區域消毒2次以上。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企業積極組織貨源,所有商品應在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在運輸、儲存過程中嚴格落實人物同防要求,杜絕污染。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展覽展示等活動。

(責編: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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