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青蘭高速“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公布 40人被追責
人民網蘭州11月17日電 (高翔)G22青蘭高速“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日前向甘肅省政府報送了事故調查報告。至此,G22青蘭高速“7.26”重大交通事故調查工作正式結束。
今年7月26日14時5分,駕駛員李紅杰駕駛豫AX5006大型普通客車搭載63人,行駛至青蘭高速平涼市涇川段K1487+100處時,車輛在向左變更車道過程中與中央隔離帶護欄發生碰撞后,向右急轉撞毀右側護欄駛出路外,左側翻於路基邊坡。由於車內大部分人員(57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部分人員被甩出車外並被側翻大客車碾壓,造成13人當場死亡、44人受傷。14時40分,公安交警及交通運輸部門實施交通分流,發布交通管制信息。19時17分,現場救援工作結束,道路恢復通行。
7月28日,甘肅省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成立了由副省長李沛興為組長,省紀委監委、應急管理、公安交管、交通運輸、工信及平涼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人員組成的G22青蘭高速“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並邀請甘肅省檢察院、甘肅省總工會及河南省相關部門人員參與。
據調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119萬元。綜合分析認定,G22青蘭高速平涼市涇川“7·26”事故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駕駛人李紅杰駕駛豫AX5006大型普通客車在高速行駛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駛速度,應急操作處置不當導致車輛失控側翻。同時,在調查中還暴露出事故發生單位肇事車輛違法運營、肇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涉事檢測機構蓄意造假、相關部門行業安全監管不力等問題。
事故共涉及追責人員40人(公職人員21人),追責單位7個。其中:1、肇事企業原法人趙二紅,鑒於已亡故,建議不再追究刑事責任。2、肇事車輛駕駛員李紅杰等5名責任人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3、肇事企業現法人劉書義等5人涉嫌違法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對肇事企業管理人員張高娟等8人建議予以行政處罰。5、對馬建軍等21名公職人員(河南省17人、甘肅省4人)建議進行追責問責。6、對肇事企業河南啟明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建議予以行政處罰。7、對平涼市交警支隊涇州高速大隊、平涼高速公路養護所2家單位責令作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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