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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

普通高中:485分 省级示范性高中:590分

孙亚斐
2022年07月08日08:48 |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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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

  兰州市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为485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为590分

  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4日—25日进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9日—2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录取时间:7月23日—24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4日22:00—7月25日8:00。

  7月7日,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中考分数线。据悉,兰州市中考普通高中分数线为485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为590分。

  根据2022年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整体水平,市教育局分别确定了兰州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和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附设普通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90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85分。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4日—25日进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9日—2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录取时间:7月23日—24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4日22:00—7月25日8:00。

  今年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2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0%,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分配比例为15%。

  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内初中学校,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高新区内初中学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教育优待条件且第一次从市外转入兰州市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据了解,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补录:各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并于秋季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责编: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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