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经济政策举措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兰州新区通过实施“1个发展计划+1个信用承诺+2张清单+4个减免+4个时效+10项措施”一系列政府采购措施,打造助推企业发展的“政企直通车”,为268家中小企业带来政策红利,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兰州新区政府采购资金中的6835.78万元“流向”中小企业,占新区采购资金的80.27%。
“1个发展计划”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计划清单,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网建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栏,将新区各采购单位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专栏”内全部公开,方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早做好应标投标准备。
“1个信用承诺”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度,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要求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不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9项证明材料,只需出具《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方面的失信记录,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张清单”即:印发《兰州新区政府采购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兰州新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采购、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等4方面明确9项政策清单;《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及办法、其他条件等38项124条禁止性内容,要求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
“4个减免”即:减免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服务费、减免采购文件费、减免投标保证金和减免履约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
“4个时效”即: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合同公告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压缩至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10项措施”即:强化采购单位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加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落实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兰州新区将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监督预警系统,开展“智能预警”和“智慧监管”,以信息化手段杜绝妨碍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霍鸿宇)
来源: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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