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

增強城鄉發展協調性(新知新覺)

黃 錕

2021年04月27日13:5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增強城鄉發展協調性(新知新覺)

  城市與鄉村是一個有機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融合、互促共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在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時強調:“農業基礎更加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明顯增強。”這對“十四五”時期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增強城鄉發展協調性,要從鄉村和城鎮兩方面著力,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補齊農業農村短板,是增強城鄉發展協調性的內在要求。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著力改善農業農村發展的環境和條件。一方面,牢固樹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政策導向,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為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努力增強農業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一是抓好農業生產。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保障糧食安全,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二是不斷深化農村改革,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加快培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實現形式。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三是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新型城鎮化要充分考慮增強城鄉發展協調性的要求,更好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空間。一是合理確定城市規模、人口密度、空間結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建設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區新城,推動多中心、郊區化發展。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建設現代化都市圈。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二是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按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空間結構,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三是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動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四是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並舉、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

  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這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時期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應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准統一、制度並軌﹔健全有利於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鄉村,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責編:周婉婷、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