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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社廳印發管理辦法規范各類企事業單位人才選拔標准

甘肅省將選拔500名隴原青年英才

 
2021年07月05日08:51 |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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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省將選拔500名隴原青年英才

甘肅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隴原青年英才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甘肅省將面向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選拔500名左右隴原青年英才。

《辦法》指出,面向在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含中央在甘單位)全職工作,從事自然科學、技術技能、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金融等領域,逐步選拔500名左右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隴原青年英才。一般應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能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個別學術技術水平和業績條件比較突出的,年齡條件可放寬至42周歲。經營管理人選應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辦法》明確,原則上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260人左右。選拔工作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家評審、公示確定的程序,採取自下而上、層層篩選的辦法逐級推薦人選。符合條件的人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評議、公示后報省人社廳。省人社廳組織專家評審會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提出擬入選人員名單,必要時可邀請省外相關領域權威專家參與評議。

《辦法》同時規定,已入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領軍人才、省優秀專家或其他相當層次人才計劃,以及符合直接入選省領軍人才條件的,不再列入選拔范圍。

《辦法》明確,實行個性化培養扶持政策,培養扶持周期為3年。用人單位應當為青年英才培養提供一定的科研經費,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青年英才要全身心投入課題研究和技術攻關,力爭早出成果。在職稱評審和崗位聘任時,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聘青年英才。在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時,向作出突出業績的青年英才傾斜。

《辦法》規定,對青年英才考核採取年度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考核由省人社廳會同主管部門在培養扶持周期結束后進行。考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單位考核、專業領域考核委員會考核、集中評議、會議審定並發文公布等程序組織實施。考核方式以代表性成果評價為主,對青年英才開展科研項目、技術攻關以及單位支持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探索開展第三方考核等多種考核方式。專項考核設定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優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參加考核人員總數的30%以內,考核結果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考核為優秀等次且符合省領軍人才人選條件的,可優先推薦評選省領軍人才﹔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不再納入隴原青年英才培養扶持范圍。

《辦法》規定,對青年英才建立退出機制。依據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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