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 十三屆甘肅省委巡視工作綜述
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以來,省委巡視機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方針,精准落實政治巡視要求,守正創新、穩中求進,扎實完成巡視巡察全覆蓋任務,巡視巡察鋒芒盡顯、震懾持續生威,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充分彰顯,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把牢職能定位 彰顯利劍作用
省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視職能定位,主動向黨中央對標看齊,把“兩個維護”作為巡視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務,把巡視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監督職責的直接抓手,融入“三不”一體推進工作格局,推進政治巡視具體化、常態化。
緊跟中央巡視工作步伐,省委各巡視組堅持沖著班子去、拿“一把手”說事,既緊盯“四個落實”查找共性問題,又認真查找被巡視地區單位個性問題﹔既全面開展政治監督,又重點查找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深入揭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
巡視工作突出問題導向,緊盯權力和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堅持對腐敗問題零容忍,督促全省各級黨組織全面徹底肅清王三運、虞海燕等人流毒影響,根據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先后立案查處了火榮貴、張智全、張令平、詹順舟等近50名省管干部的嚴重違紀案件,以及蘭州市、慶陽市塌方式腐敗案,持續釋放利劍高懸、震懾常在的強烈信號。
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持續淨化修復政治生態,省委開展了政治生態修復專項行動和黨風廉政建設、黨性黨規黨紀教育,推動黨風政風不斷好轉。
巡視工作始終把服務中心大局擺在重要位置,緊盯“三新一高”導向、“十四五”規劃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脫貧攻堅、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等重點任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實。
同時,針對巡視發現的土地開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國有資產監管等領域重點難點和歷史遺留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切實解決本行業本領域系統性、深層次問題。
將巡視利劍直插基層,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關鍵一招,也是凝聚民心的有力之舉。省委巡視機構始終堅持人民立場,發現和推動解決了一批鄉村振興、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執法司法等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了一批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讓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續、更有保障。
創新方式方法 推進巡視全覆蓋
立足黨委要在一屆任期內實現巡視全覆蓋的要求,甘肅省堅持省委統一領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各級黨委(黨組)分級負責,注重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通過“板塊輪動、分類安排”,高質量推進巡視巡察實現“三個全覆蓋”——
有序推進省委巡視全覆蓋。十三屆省委共組織9輪常規巡視,完成對14個市(州)、蘭州新區、86個縣(市、區)、89個省直部門單位、27家省屬國有企業、19所省屬高校共236個黨組織的巡視全覆蓋,並先后開展了脫貧攻堅、掃黑除惡、涉糧問題等3輪專項巡視和1輪巡視整改“回頭看”。
縱向指導市縣巡察全覆蓋,對市縣兩級巡察任務整體規劃,因地制宜安排,市縣兩級黨委共巡察7653個市縣直部門、2148個鄉鎮(街道)、19382個村(社區)。
橫向推動省直巡察全覆蓋,統籌市縣和省直部門單位巡察力量,開展跨地區、跨部門交叉巡察,為提高監督質量探索新路子。
高質量全覆蓋的背后,是巡視巡察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創新的生動實踐。
實行“三個不固定”、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甘肅省充分發揮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優勢,統籌省市縣三級巡視巡察任務和監督力量,打好“組合拳”,建立起上下聯動、貫通融合的監督網。
堅持巡視帶巡察,每輪巡視均採取巡視帶巡察方式,帶動被巡視黨組織成立巡察組,對下屬單位同步開展交叉巡察。堅持市縣統籌聯動,以市(州)為單元確定提級、交叉巡察對象,把市縣紀檢、組織、審計等部門和鄉鎮監督力量整合起來、統籌使用。堅持分類推進省直巡察,依托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力量組建巡察組,跨部門開展交叉巡察,深化巡察監督同派駐監督的貫通融合。
與此同時,發揮巡視巡察綜合監督平台作用,每輪巡視都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意識形態工作專項檢查。加強與組織、政法、宣傳、保密、審計、財政、信訪、統計等部門協調協作,推動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有效銜接、深度融合,不斷增強監督整體合力,提升發現問題能力。
依規依紀依法巡視是高質量推進全覆蓋的內在要求。省委巡視機構嚴格把握政策,嚴守職責邊界,嚴禁超越權限,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確保巡視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 持續放大巡視綜合效應
從今年3月初開始,十三屆省委前八輪巡視的213個黨組織開展了巡視整改自查評估﹔5個省委巡視組對14個市(州)、蘭州新區和10個省直綜合部門進行了巡視整改“回頭看”﹔省紀委監委派出8個督查評估組,在自查評估基礎上,分系統、分板塊按10%比例,對9個縣市、7個省直部門單位、2所省屬高校、2家省屬企業共20個地區(單位)黨組織巡視整改情況開展了實地督查評估。
巡視監督成效關鍵在整改,黨中央專門出台了《關於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甘肅省強化整改落實和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做實做細巡視“后半篇文章”,強化整改日常監督,釋放巡視巡察不是“一巡了之”、整改不是“一報了之”的強烈信號。
堅持整改從反饋抓起,實行“統分式”反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反饋會議,統一反饋共性問題,統一提出整改要求,增強巡視反饋的權威性﹔會后,各巡視組逐一向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反饋,壓實整改主體責任。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對被巡視黨組織整改方案嚴格審核把關,推動被巡視黨組織精准制定巡視整改任務書、時間表。
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將整改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制定《巡視整改監督工作辦法》、巡視監督與組織監督統籌銜接工作流程導圖,明確各處室整改監督的職責、內容、程序和方式,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形成了從反饋到整改、從移交到處置、從督查到問責的完整責任鏈條。
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把處置查辦省委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作為深化正風肅紀、強化震懾效應的重要途徑,堅持優先查辦、快查快辦,不斷提高辦理質效。被巡視黨組織普遍重視巡視整改工作,自覺扛牢政治責任,注重加強統籌協調,將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推動整改落實落細。目前,十三屆省委巡視平均整改完成率達到94.2%,評估平均得分96.3分。通過巡視整改,一批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管黨治黨不斷加強,政治生態持續改善。
被巡視黨組注重把問題整改與深化標本兼治結合起來,針對巡視反饋的普遍性、深層次問題,在立足“當下改”的同時,狠抓“長久立”的機制建設。圍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面深化改革、加強班子建設、防范廉潔風險等方面,省委前八輪巡視的213個地區(單位)結合巡視整改共制定各類制度辦法和規范性文件5635件,持續深化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系統治理,有效鞏固巡視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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