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红古区法院对榆中县和平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刚滥用职权一案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红古区法院以被告人金刚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金刚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此案是红古区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首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涉保护伞案件。
红古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金刚在担任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与范某斌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组织集团主要成员范某往来密切,滥用职权,通过范某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并在征地拆迁中,为违章建筑给予非法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5274135元,为范某斌、范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供了资金帮助,助长了该犯罪组织做大成势。
2020年2月4日,被告人金刚滥用职权案由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至红古区法院,此时正值全国疫情暴发期,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该院干警做好防护措施前往红古区看守所,经过消毒、检测体温、换押等程序,顺利完成送达起诉工作,为该案顺利审理做好前期工作,确保了扫黑除恶案件审理不拖延。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红古区法院除按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预案开展审判工作外,也完善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类人员、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召开了庭前会议,解决了可能影响庭审效率的相关问题。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金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此时正逢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红古区法院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审判,从快从严审理涉恶案件,彰显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对全区涉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力的打击和震慑,对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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