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升级完毕 6月20日起——

兰州地区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葛强

2020年06月08日09:20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兰州地区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兰州公安交警目前已经做好系统升级,并于6月20日起,兰州机动车检验标志将实现电子化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如何申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年检标志方法:

第一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在“机动车业务”模块下点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

第二步,需核查的车辆需上传交强险凭证和车船税照片。

第三步,上传“交强险凭证”(当日在有效期内)。

第四步,上传“车船税缴款书”或保险代缴车船税凭证(新一年度有效期内)。

注意事项:拍摄照片需保持清晰(能够看清文字);提交的保险凭证应当日处于车辆交强险的保险期有效内;提交的“车船税缴款书”电子照片或保险代缴车船税凭证的,提交新一年度的代缴凭证。

如何出示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责编: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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