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经适房开始公开配售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申请人可在6月30日前提交申请

陈玮

2020年06月11日14:54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经适房开始公开配售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6月11日起,兰州市经适房配售工作将全面启动,共配售5个项目的351套经适房,房源分布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申请人可在6月30日前提交申请。

房源分布区域广城关居多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配售的5个项目的351套经适房中,房源分布较为广泛,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对申请者更有利的是,有三个项目都是已经建设好的现房,等待入住的时间将大大缩短,更有利于申购家庭早日搬入新居。

具体来看,5个配售项目分别是:城关区2个,均位于九州地区。其中轩盛润邸项目,提供房屋100套,为现房。和润嘉园项目,130套房源,为期房。目前1号楼主体封顶,2号楼11层已完成;七里河区项目2个,分别是位于工林路的五星花园,房源10套,现房。位于七里河区龚家湾伊家咀的富润家园项目,房源61套,期房,6号楼、7号楼已建至8层;安宁区项目有1个,位于沙井驿的原内燃机配件厂项目(第十四佳园),房源50套,现房。

每个申购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配售经适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记者了解到,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6.07平方米;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95元)。未婚及离异单身、丧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此外,已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购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需要提交资料包括: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认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5、其他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准购资格须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配售公开、公正、公平,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实行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街道、市两级公示制度。

6月11日至6月30日,申请人可现场看房确定购买意向后,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审核表》。6月30日前,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工作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方便群众申请,住建部门还将开启了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人可通过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网站(http://zjj.lznzhou.gov.cn)中的保障资格申请通道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相关资料并扫描上传。

7月20日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购家庭(人)收入、家庭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人)进行5天的公示。之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并于9月25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确认准购资格。

咨询地点及电话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529室)电话:4607360

兰州市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电话:8519965

兰州市七里河区公房中心电话:2340957

兰州市西固区房管局电话:7532958

兰州市安宁区住建局电话:7679346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责编: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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