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截至7月16日,江西、安徽、湖南、四川、广西、湖北、重庆、广东、福建、贵州、浙江等地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
“今年汛期,受损文物范围广、数量多、损失大,是近年来汛期文物受损最为严重的一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分析说,长江流域省份文物受损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江西160处,安徽144处,湖南62处,四川41处,广西35处,湖北31处。受损文物中,古桥梁被冲毁、古城墙坍塌和文物建筑房屋垮塌较为严重。
据介绍,除了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外,国家文物局向文物受灾严重的四川、湖北、广西、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地拨付文物应急抢险资金350万元。国家文物局将密切关注和督导各地文物防汛安全工作情况,并将根据各地文物受损实际,在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经费和技术上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
“文物珍贵脆弱、类型多样、分布广泛、产权复杂,防灾减灾工作既是系统工程,也是专业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宋新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