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三院开通疫情期间门诊邮寄药品服务
10月31日,为方便精神疾病患者购买药品,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疫情期间开通门诊邮寄药品服务。
病情稳定,符合门诊治疗的复诊患者(仅限复诊自费患者),可关注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选择当天门诊出诊医师,进行线上缴费,缴费完毕联系工作人员进行药品邮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及药品邮寄工作。
具体操作为:第一步: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并点击关注。第二步:点击“医院概览”查找“在线挂号”,并点击进行在线挂号。第三步:如果没有绑定电子健康卡,必须先绑定挂号患者的电子健康卡。第四步:点击“当日挂号”,查看当日出诊科室和出诊医师进行选择。(部分科室和医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停诊)第五步:复诊患者或家属在当日预约挂号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931-2883602,向出诊医师叙述患者病情、服药情况和需购药情况,并详细说明收件人姓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收药地址等。第六步:在医师开药完成后,在“门诊业务”中点击“门诊缴费”,再点击“确认付款”完成微信支付。
据悉,药品最多可以邮寄一个月药量,邮寄药品时附有购药发票和电子处方,在收到药物后妥善保管,保证用药安全。邮寄药品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每日邮寄药品1至2次。咨询电话:0931-2883602。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实行闭环管理,门诊出诊医师安排以目前的“10月30日至11月12日”排班为准,如有出诊医师变动,医院将第一时间在预约挂号系统进行调整,广大患者和家属可密切关注。
11月12日之后,门诊医师出诊安排需关注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获悉。
兰州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市三院成立五个工作组,对所有入院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消杀隔离、应急管控等工作。同时,组织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与援助中心专家为患者、医护人员及其家属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对因疫情产生焦虑情绪的人员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精神抚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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