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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

2021年11月01日12:57 |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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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兰州11月1日电 (高翔)11月1日上午,甘肃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据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妨害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截至目前,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

以下为甘肃公安机关通报的两个具体案例:

案例一:10月22日,兰州网民何某某在某传播平台散布“兰州暂时7天内不转码,将根据大规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检测结果研判后再确定。”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转发和猜测,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二:10月23日8时许,陇南成县某超市经理王某某以促销为目的,在某传播平台发布了一条多名群众准备冲进超市入口抢购特价蔬菜的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责编:周婉婷、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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