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代表团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有关决定、办法草案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7日下午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杨晓渡、尹弘、任振鹤、高虎城、林铎、刘昆、唐仁健、马世忠、王赋、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张海波、朱玉、王玺玉等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列席会议。
任振鹤代表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等,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制度改革创新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凸显了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制度优势,进一步夯实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我完全赞成。我们要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系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高虎城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反映地方政权机关建设和基层治理新成果新经验新做法,突出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地方人大组织和职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体例完备、结构合理、逻辑严谨、规范准确,对这个修正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完全赞同。
林铎代表说,地方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具有重要地位。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组织法修改工作,全国人大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修正草案已经成熟,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导向、人民导向、时代导向,对这个修正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完全赞同。
唐仁健代表说,这次修正地方组织法,深入总结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把各项制度创新成果和实践中好的做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进一步夯实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对这个修正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完全赞同。
杨维俊、康军、李忠科、仁青东珠、杨元忠、马利民、苏伯民、马银萍、郑彩琴、马晖玲、王秀兰、王涛、刘忠军、富康年,马天龙、王奋彦、苏海明、旦正草、董彩云、唐晓明、袁斌、范鹏、杨伟军、王刚等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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