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保駕護航

——三論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本報特約評論員

2020年01月17日08:10  來源:甘肅日報
 
原標題:為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保駕護航

近期召開的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培育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動能”,並指出新動能培育的關鍵是“提升市場主體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服從服務於這個大局,促進更多新興企業開辦和發展壯大,激活蟄伏的發展潛能,為培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動能保駕護航、提供支撐。

“放”出市場活力。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法無禁止皆可為”,對標自貿區,原則上自貿區能干的我們就能干,而且要力爭多走一兩步,既放開自己的手腳,更給企業家鬆綁解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家要求取消、下放、調整的事項必須不折不扣落實,已經取消、下放、調整的審批事項堅決防止“變相審批”、堅決杜絕一切形式的“任性用權”。要結合“証照分離”改革,認真總結蘭州新區企業投資承諾制試點的經驗,逐步推行手續辦理和項目建設同步開展,隻要企業承諾了,就視為已達到法定條件和標准,就允許企業領証開展經營,大幅提升項目投資和落地效率。同時,要深化嘉峪關市減証便民承諾制試點工作,盡快在全省全面推開,通過減少証明事項來提效率、增效益。

“管”出公平競爭。事中事后監管到位不到位,事關“放管服”改革能否行穩致遠、實現預期。要圍繞營造法治化、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堅持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善於運用法治方式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有序運行。對企業在業態和模式上的創新,要以正確態度,本著鼓勵創新和包容審慎原則,想方設法創造發展空間,不能簡單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更不能剛露頭就一棒子打死,而應該多觀察、多培育、多支持,加強正面引導,使新業態、新模式更多涌現、更好更健康發展。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事中事后監管的條件和標准,對違規企業,該怎麼執法就怎麼執法,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要完善誠信體系建設,更好發揮紅黑名單制度的約束和導向作用,促進企業自覺依法經營。同時,要鼓勵和支持媒體及各界發揮監督作用,讓企業在合法的輿論監督下開展經營、投資興業。

“服”出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放管服”改革不是自娛自樂,而是為企業發展和群眾生活紓困解難,改革改不到痛處、撓不到痒處,企業和群眾很難真正有獲得感。要深入調研,摸准市場主體的痛點堵點,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國家部署,進一步規范並壓減事項辦理流程,及時公開各類辦事指南、服務清單,讓企業一次性弄明白辦事該找誰、該准備什麼材料、該走什麼程序,避免“多頭跑、跑多次”。要著力強化對重點項目的保障服務,大力推廣“項目管家”“不來即享”等有效做法,為更多企業和項目提供點對點的個性化服務,並下決心再解決一批涉企歷史遺留問題,幫助企業疏通“中梗阻”、打通“斷頭路”,讓各類優質企業在我省更加舒心地創新創業、更加放心地發展壯大。

培育發展新動能,離不開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我們要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邁出新步伐、跑出加速度,讓營商環境更好地成為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聚寶盆”和“助推器”。

(責編:焦隆、周婉婷)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