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出台《蘭州市深入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

引導人才走進田間地頭搞創新

2020年02月04日09:05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引導人才走進田間地頭搞創新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7〕12號)精神,激發廣大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熱情,引導各類科技人才和單位深入基層開展創新創業與服務,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最大程度發揮科技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引領支撐作用,為補齊農業農村短板、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同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蘭州市深入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

受科技局委托本報將《方案》具體內容第二期向社會公布。

(七)健全農業科技特派員培訓機制

規范和完善培訓形式和內容,把農民田間學校培訓和農業科技特派員的培訓結合起來,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科技培訓,搞好技術服務,做到“技術人員到戶、科技成果到田、技術要領到人”。充分發揮“一幫一、一帶一”的紐帶作用,把自己掌握的技術技巧、積累的先進經驗、探索到的成功做法、收集到的最新信息,毫無保留地傳授給農民群眾,讓群眾學到新技術、受到新啟發、實現新發展。建立農業科技特派員培訓機制,科技主管部門每年舉辦2次農業科技特派員培訓班,安排農業科技特派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農業經濟發達地區考察、學習、培訓,拓寬科農攜手合作的領域和空間,更新知識水平,提高為“三農”服務的業務能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委,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八)完善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體系

建立健全農業科技特派員組織領導和管理服務機制,推行農業科技特派員備案制度。農業科技特派員要與管理單位、派出單位和服務單位三方簽訂管理和服務協議,非公職的農業科技特派員與管理單位和服務單位簽訂管理和服務協議。確定選派的農業科技特派員,作出選派決定后,由市、區縣政府和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頒發農業科技特派員聘書,每年對選派情況按年度匯總報市科技管理部門備案並負責建立全市農業科技特派員電子檔案。建立農業科技特派員誠信體系和寬容失敗機制,將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納入科研誠信體系。農業科技特派員選派期間瀆職失職,給服務對象造成一定損失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並取消其農業科技特派員資格。重點區分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創新工作中的無意過失和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客觀審慎地作出處理。(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農委、市審計局,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四、實施步驟

(一)准備階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

制定下發《蘭州市深入推進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成立聯系會議領導小組,設立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公室。選擇第一批農業科技特派員200名,通過簽訂三方協議,安排到受援村、企業開展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8年1月-2020年5月

2018年,全市建成3個省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10個市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新選派200名農業科技特派員,打造有影響力的5個電子商務平台,建成8個集設施農業、休閑觀光、創業開發、科學普及為一體的生態觀光基地,建成5家農業農村領域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2020年,全市建成5個省級、15個市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累計選派600名農業科技特派員並實現256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打造電子商務平台10個,建成生態觀光基地10個,建成“星創天地”12家。

(三)總結階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在總結提高實施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完善農業科技特派員市場化的選擇制度、管理考核制度,農業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技術入股、管理入股的實施辦法,技術推廣中的技術供給與技術需求協調機制,特色產業的選擇和發展等方面的制度。健全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以科技創新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推動現代農業全產業鏈增值和品牌化發展,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科技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和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配合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定期會商機制,將“三區”科技人才(科技部支持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服務計劃)由受援區縣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按照相關程序納入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加強對全市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統籌協調、政策配套和指導服務,負責農業科技特派員的日常聯絡、管理、服務和年度考評等工作。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和區縣科技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對本轄區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日常管理。(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農委,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加大資金支持

市級每年安排100萬元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培訓補助資金、200萬元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行動項目資金,支持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和各區縣要按照農業科技特派員選派計劃安排相應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農業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與服務平台建設、科技特派員管理與服務日常工作等﹔市級科技計劃對農業科技特派員聯合農業企業、農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申報的示范推廣、產業化發展項目給予優先扶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扶貧辦,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三)注重宣傳推廣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把推行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納入工作計劃,協調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宣傳,擴大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良好氛圍。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實施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舉措、進展、成效和各類先進典型,弘揚新時期科技工作者的奉獻精神和創業風採。組織開展科技下鄉、優秀農業科技特派員巡講等活動,激勵更多企業、機構和人員踴躍參與基層科技創新創業和服務。科技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指導,總結好經驗、交流好做法、推廣好模式。(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農委)

(四)完善激勵政策

派出單位、受援單位要積極創造工作條件,支持農業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鼓勵農業科技特派員以資金、技術、成果、專利等生產要素投入科技創業服務,發展科技產業,獲得有償服務報酬或股權、期權分紅。農業科技特派員服務企業,或在所服務企業中擔任職務,應當從企業中獲得有償服務報酬。選定在農村開展公益性技術服務的農業科技特派員,由選派轄區政府或科技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對全年服務時間不少於100天的,每人每年給予1萬元的標准補助,主要用於選派人員到服務地的食宿補助、交通差旅保險費用等。對開展農村公益服務的普通高校、市屬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在職科技人員,派出期間人事和工資關系、福利待遇不變,其工作業績納入科技人員考核體系,選派工作經歷列入科技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對年度科技服務工作考核結果為良好及優秀檔次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在職稱評審、晉升以及各類評先評優中,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和傾斜。每年召開一次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會議,對成績優秀的農業科技特派員,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委,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五)強化管理考核

農業科技特派員由作出選派決定的政府科技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按年度進行考核,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農業科技特派員,直接確定為派出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按程序退出農業科技特派員隊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各區縣人民政府) (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孫理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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