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起蘭州居民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

2020年02月08日10:01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人民網蘭州2月8日電(高翔)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斷居民小區疫情擴散途徑,保障小區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2月7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小區管理的通告》,自2月7日起,全市居民小區實施封閉式管理,解除日期將另行通知。

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屬地街道督促小區物業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無物業小區按照屬地原則,由社區干部、社區民警、網格員、志願者組成專門隊伍,落實封閉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區關閉不必要的進出通道,進出人員均須佩戴口罩,對不戴口罩進出人員提醒勸返。強行“闖崗、沖卡”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根據《通告》,小區內業主裝飾裝修、小區水電氣暖管道改造等工程一律暫停施工。水電氣暖等需要急修的,應報社區同意,並對施工維修人員測溫和登記﹔關閉小區內籃球場、棋牌室等公共休閑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嚴禁在小區內開展聚集性活動,發現有聚集性活動的,要主動勸阻和舉報。

根據《通告》,小區進出通道應設置24小時檢查點,對來往人員、車輛進行核查,對外來人員及外地返蘭的小區居民逐人進行登記。小區應建立進出人員登記台賬,詳細記錄人員信息、進出時間、出入原因等信息。快遞、外賣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小區,由業主到小區大門外自取。

封閉式管理期間,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居家隔離人員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異常症狀,必須及時向街道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

《通告》中明確,全面摸排小區內出租房狀況,對所有出租房出租方、承租人登記造冊。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房屋出租方應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了解、掌握和報告承租人員情況。如出租方疏於管理或隱瞞不報造成出租房屋發生疫情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責編:陳誠、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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