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紅古區法院對榆中縣和平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金剛濫用職權一案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宣判,紅古區法院以被告人金剛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宣判后,被告人金剛表示認罪伏法,不上訴。此案是紅古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審理的首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的涉保護傘案件。
紅古區檢察院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金剛在擔任榆中縣和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期間,與范某斌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組織集團主要成員范某往來密切,濫用職權,通過范某虛列工程套取資金,並在征地拆遷中,為違章建筑給予非法補償,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共計5274135元,為范某斌、范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提供了資金幫助,助長了該犯罪組織做大成勢。
2020年2月4日,被告人金剛濫用職權案由紅古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至紅古區法院,此時正值全國疫情暴發期,為加快案件辦理進度,該院干警做好防護措施前往紅古區看守所,經過消毒、檢測體溫、換押等程序,順利完成送達起訴工作,為該案順利審理做好前期工作,確保了掃黑除惡案件審理不拖延。
為統籌疫情防控與案件審理,紅古區法院除按照涉黑涉惡案件審理工作預案開展審判工作外,也完善了案件審理過程中各類人員、各個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並召開了庭前會議,解決了可能影響庭審效率的相關問題。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証據,被告人金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証,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各項訴訟權利。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收官之年,此時正逢抗擊疫情的非常時期,紅古區法院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審判,從快從嚴審理涉惡案件,彰顯了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力度和決心,對全區涉黑惡勢力犯罪形成有力的打擊和震懾,對促進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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