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出台地方標准規范使用公筷公勺

李曉霞

2020年04月07日08:02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蘭州出台地方標准規范使用公筷公勺

為做好在不同就餐場所公筷公勺分餐夾的推廣使用,推動文明用餐、健康用餐、安全用餐、衛生用餐,展示健康、衛生、文明用餐的新風尚。近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文明辦、市商務局制定了《蘭州市餐飲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夾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倡導餐飲分餐、文明就餐,並對分餐餐具設計、分餐用具擺放、分餐用具衛生管理、分餐服務管理等細節進行了詳細規定。

該《規范》適用於蘭州市內餐館、賓館、飯店等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或承辦各類聚會聚餐、婚喪宴席等大型集體聚餐活動,農村集體聚餐以及家庭用餐可參考有關內容。《規范》指出,公筷公勺分餐夾指兩人以上同桌用餐時,用以取食共用菜品(點心、主食、水果)的筷子、勺子、刀叉、夾等分餐用具統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公筷公勺分餐夾,且與經營規模相適應。公筷公勺分餐夾配備數量應與最大客流量相適應。

《規范》還對公筷公勺分餐夾的外觀、尺寸、標識、顏色進行了詳細規定。即:公筷外形尺寸應當明顯區別於其他備用筷,宜長度比普通筷子長3-4厘米,便於取食,避免混用﹔分餐夾尺寸大小應與餐盤尺寸相匹配,一般宜17-18厘米,易於抓握﹔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燙)“公筷(勺)”的標識或提示語﹔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間宜通過造型、質料和色彩來區分﹔採用顏色區分,宜為紅色或白色。

《規范》對分餐用具擺放也有具體要求。《規范》要求,公筷公勺分餐夾等分餐用具擺放前應當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且應當在開餐前半小時之內趁熱擺台﹔在每一道菜食盛器右側,按照一菜一分餐夾(公筷)、一湯一公勺的要求,配設公筷公勺分餐夾,並置於公筷公勺架或盤上﹔8人以上聚餐時,應為每位就餐者提供一套分餐夾、公勺和一套自用筷(勺)﹔8人以下聚餐時,可根據同桌共餐人數50%配置擺放公筷公勺分餐夾。同時鼓勵有條件的農村聚餐場所嚴格按照要求擺放公筷公勺分餐夾。

《規范》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將分餐用具從餐飲器具管理中相對獨立進行管理,從分餐用具的採購、儲存、清洗、消毒、保潔、使用等各環節加強管理。同時也提倡廣大消費者提倡自帶筷勺和在家庭用餐中踐行分餐制。

(責編:陳誠、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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