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布高考加分改革方案

2020年06月06日13:02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人民網蘭州6月6日電(魏怡)6月5日,甘肅省召開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推進工作視頻會議,公布了《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就甘肅省目前執行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地方性加分項目進行調整和改革。

《方案》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以“統籌推進、積極穩妥、精准施策、有序減少、確保穩定”為原則,進一步減少加分項目,規范了加分分值,精准確定了加分區域、群體和條件。

《方案》對保留的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進行了規范和完善。其中,“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一項,自2020年高考起,調整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一項,自2023年高考起,調整為“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政策中,自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即自2023年高考開始),甘肅省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以下簡稱“兩州五縣”)長居漢考生與聚居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調整一致,加分分值統一為20分。此類考生報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適用於全國所有高校。2020-2022年,甘肅省“兩州五縣”考生執行現有的加分政策。自2023年起執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條件,即“兩州五縣”考生在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基礎上,須具有實施加分政策區域內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考生戶籍所在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考生本人須具有戶籍所在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甘肅省非“兩州五縣”的民族鄉(鎮)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逐步列為地方性加分項目。自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即自2023年高考開始),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此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以上兩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持不變。

在地方性加分項目中,甘肅省將逐步取消非“兩州五縣”民族鄉(鎮)少數民族及長居漢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自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兩州五縣”民族鄉(鎮)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同時,甘肅省將逐步取消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加分政策。對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對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根據《方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隻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加分政策不適用於預科、定向、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投檔錄取。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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