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保驾护航

——三论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本报特约评论员

2020年01月17日08:10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为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保驾护航

近期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并指出新动能培育的关键是“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促进更多新兴企业开办和发展壮大,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为培育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保驾护航、提供支撑。

“放”出市场活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标自贸区,原则上自贸区能干的我们就能干,而且要力争多走一两步,既放开自己的手脚,更给企业家松绑解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要求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已经取消、下放、调整的审批事项坚决防止“变相审批”、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任性用权”。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认真总结兰州新区企业投资承诺制试点的经验,逐步推行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同步开展,只要企业承诺了,就视为已达到法定条件和标准,就允许企业领证开展经营,大幅提升项目投资和落地效率。同时,要深化嘉峪关市减证便民承诺制试点工作,尽快在全省全面推开,通过减少证明事项来提效率、增效益。

“管”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到位不到位,事关“放管服”改革能否行稳致远、实现预期。要围绕营造法治化、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对企业在业态和模式上的创新,要以正确态度,本着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想方设法创造发展空间,不能简单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更不能刚露头就一棒子打死,而应该多观察、多培育、多支持,加强正面引导,使新业态、新模式更多涌现、更好更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条件和标准,对违规企业,该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要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发挥红黑名单制度的约束和导向作用,促进企业自觉依法经营。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媒体及各界发挥监督作用,让企业在合法的舆论监督下开展经营、投资兴业。

“服”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放管服”改革不是自娱自乐,而是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纾困解难,改革改不到痛处、挠不到痒处,企业和群众很难真正有获得感。要深入调研,摸准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规范并压减事项办理流程,及时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服务清单,让企业一次性弄明白办事该找谁、该准备什么材料、该走什么程序,避免“多头跑、跑多次”。要着力强化对重点项目的保障服务,大力推广“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有效做法,为更多企业和项目提供点对点的个性化服务,并下决心再解决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疏通“中梗阻”、打通“断头路”,让各类优质企业在我省更加舒心地创新创业、更加放心地发展壮大。

培育发展新动能,离不开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我们要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迈出新步伐、跑出加速度,让营商环境更好地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聚宝盆”和“助推器”。

(责编: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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