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李红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要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推进智慧化管控系统 兰州市500余家“网约房”纳入治安管理 人民网兰州8月9日电 (高翔)近年来,网上提供房源、网上签订交易的新型出租房屋模式“网约房”日益增多。据兰州市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兰州市共登记“网约房”500余家…【详细】
九集纪录片《红色甘南》在兰首映 人民网兰州8月10日电 (魏怡)8月9日下午,九集纪录片《红色甘南》在兰举行首映礼。该片由甘南州委宣传部出品,前后拍摄制作历时四个多月。 “甘南这块美丽的土…【详细】
兰州新区开出首张《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助力企业“走出去” 人民网兰州8月9日电 (高翔)日前,兰州新区税务局为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的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据悉,这是兰州新区开出的第一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