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甘肃时刻系列报道

甘肃:克服疫情影响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02月20日20:41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人民网兰州2月20日电(王文嘉)日前,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加强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甘肃各地各部门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牢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权,坚持思想不乱、精力不散、目标不变、任务不调、工作不断,采取非常措施,制定非常政策,特事特办,同时间赛跑,化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努力把疫情对脱贫攻坚带来的损失夺回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要想方设法鼓励支持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要加大援企稳岗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工地、基建项目、“五小”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未纳入整合使用的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超过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要积极吸引和鼓励支持东西协作以及外省区在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扩大生产规模,对经过认定的各类扶贫车间跨省区运输原料和产品产生的费用按照50%给予奖补。

据了解,凡来甘肃投资兴建扶贫车间、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要求对新增地方留成税收(5年内)给予等额奖补。截至2020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意见》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主动就业。对以外出务工为主的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输转劳务的贫困人口,甘肃省将利用产业扶持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要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特别是做好挂牌督战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

《意见》指出,要千方百计抓好产业扶贫,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新增一批鲜储和冷链物流项目,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苹果、樱桃、花椒、核桃等开花类作物承保到户工作。要持续加强畜舍疾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意见》还对加快项目建设、支持复工复市以及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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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诚、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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