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年06月29日09:29  
 

1.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科长赵彤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2013年12月,两当县工商局原局长赵彤在调任市工商局后,违规将两当县工商局公务车辆带离原单位归自己使用,并将该车辆2013年至2016年产生的保险费、修理费等费用共计23250元在两当县工商局予以报销,直至2017年7月才将该车辆归还两当县工商局。2020年6月,陇南市纪委给予赵彤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2.宕昌县卫生监督执法所所长唐新宏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的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唐新宏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5700元,违规用于单位公务接待,其中14100元用于购买高档烟酒。2020年4月,宕昌县纪委给予唐新宏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3.礼县中药材开发办公室主任赵卫东、副主任韩旭套取项目经费用于单位租车费和公款吃喝的问题。2016年,礼县中药材开发办公室在实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赵卫东和韩旭私下商议,以虚假列支等方式违规套取项目资金1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车费和公款吃喝等支出。韩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礼县纪委给予韩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卫东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4.武都区五库镇安家坝村党支部书记张继平大操大办“乔迁宴”的问题。2019年1月,张继平在武都区五库镇安家坝村杨家坡家中违规操办“乔迁宴”,宴请除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273人,收受礼金2756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张继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武都区五库镇党委给予张继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责令退还。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责编: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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