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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部分高速公路将实行差异化收费 最大优惠幅度超57%

2021年12月30日15:21 |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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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王文嘉摄

人民网兰州12月30日电 (王文嘉)12月3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甘肃省将对通行临合、雷西、景中高速以及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共744公里的货车实施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实施分车型+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在15%至57.5%之间,实施时间为2022年全年。

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陈亚民介绍,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为此,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6种差异化收费模式。根据国家三部委方案要求和甘肃省政府工作安排,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学习借鉴新疆、山西、贵州等省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路网特点和货运交通特征,制定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方案》坚持远近结合、协同联动、综合施策,进一步扩大了差异化收费范围,加大了通行费优惠幅度,以合力推广应用ETC为抓手,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此外,《方案》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

“经测算,实施差异化收费后,全年优惠通行费约3.72亿元,可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车辆改行高速公路,与差异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压力得到缓解,养护成本降低约8%,通行费总收入与实施差异化收费前基本持平;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陈亚民说。

另据了解,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同步取消。

附:两种差异化收费模式

(一)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

(1)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121.18公里)的货车,收费优惠幅度由25%提高至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

(2)途经G22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30%优惠,使用ETC货车优惠40%;

(3)途经G1816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30%优惠,使用ETC货车优惠40%;

(4)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406公里),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收费,对途经该路段且在甘肃省联网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的货车,连续行驶里程超过2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优惠40%;超过3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5%、使用ETC优惠45%;超过4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40%、使用ETC优惠50%。

(二)分车型+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

对通行甘肃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15%的优惠,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在实施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收费路段,连续行驶超过400公里的货车,在享受ETC优惠50%的基础上,同时享受15%的优惠,优惠额度达到57.5%。

(责编:周婉婷、杜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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