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于2022年全面启动
记者2021年12月30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于2022年全面启动。根据相关方案,从1月1日起,甘肃省4条高速公路将按“分路段+分支付方式”的模式对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同时,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时将享受1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顺利实施,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4条实行货车“分路段+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的高速公路分别是:G1816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G22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G1816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和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全长共744公里。
其中,对途经临合、雷西、景中3条高速公路的货车,该路段通行费优惠30%,ETC货车优惠40%。对途经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且在甘肃省联网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的货车,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收费,连续行驶里程超过2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优惠40%;超过3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35%、使用ETC优惠45%;超过400公里的,通行费优惠40%、使用ETC优惠50%。
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甘肃省还将向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推出了“分车型+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政策。如车辆是挂有新能源牌照的货车,则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在实行按里程“递远递减”阶梯差异化的收费路段,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货车连续行驶超过400公里,其通行费优惠幅度能达到57.5%。
据介绍,实行差异化收费后,甘肃省全年优惠的通行费约为3.72亿元,将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同时,这项政策将吸引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货车改行高速公路,从而进一步缓解普通公路交通压力,降低养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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