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優惠稅收政策來了 甘肅省稅務局帶您解讀

2020年03月03日20:39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人民網蘭州3月3日電(王文嘉)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從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明確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關鍵領域和重點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近期,有納稅人和網友反映,落實此次疫情防控優惠政策中在增值稅、消費稅的具體政策規定、納稅申報、發票開具等方面還有不夠明晰的地方,甘肅省稅務局貨物勞務稅處處長杜爭平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據杜爭平介紹,在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中,主要有六項規定,一是對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二是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三是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四是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五是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六是剛剛公布的對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由3%下調到1%。

據悉,此次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與之前相比具有“定向施策、全額退稅、程序不變”的特點。此次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提供運輸服務納稅人可以對照發布的相關文件確認所屬物資是否屬於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就可以了解到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疫情防控優惠政策規定,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據杜爭平介紹,目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值得一提的是,依托互聯網服務平台、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也能享受到此次免稅政策,而鐵路和航空客運不屬於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

杜爭平表示,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在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可按照“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自主進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隻需留存相關証明材料備查即可。

據了解,甘肅省內居民個人提供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需要免稅代開發票的,隻需自行申明運輸收入是運輸疫情防控何種重點保障物資發生的,無需准備額外的証明資料,並在發票備注欄內注明所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名稱即可。

享受此次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稅政策如何開具發票的問題也是納稅人關注的焦點。據杜爭平介紹,首先,要享受免稅必須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次,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此外,有一項特殊規定要注意,鑒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部分納稅人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能會未能及時開具發票的特殊情況,此時可以先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隨后再按規定開具對應紅字發票,開具期限為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后1個月內﹔最后,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注明稅率或征收率欄次的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

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降至1%。杜爭平提示納稅人要注意政策執行時間,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享受降低征收率為1%的增值稅減免優惠政策,納稅人要及時確認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此外,納稅人還要注意計算方式。在此期間,小規模納稅人可按照“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的公式,計算當月銷售額。據了解,3月1日起,甘肅省稅務局已將最新的升級補丁進行系統推送,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登錄到開票軟件后,在保持聯網狀態、連接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的情況下進行在線升級,否則將無法開具征收率1%的增值稅發票,影響納稅人享受增值稅減免優惠。

杜爭平表示,出口退(免)稅企業辦理業務目前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所有出口企業實行“非接觸式”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証明開具和退(免)稅申報事項。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標准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平台等網上渠道提交電子數據,需要紙質資料的,待疫情結束后,補充紙質資料即可。在疫情防控期間,甘肅省稅務局會通過網上反饋的方式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納稅人,如果納稅人確需開具紙質証明的,可採取郵寄方式送達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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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誠、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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