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提高至20萬元

蘭州市全力支持個人創業 財政部門全額貼息

趙萬山

2020年08月31日08:10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提高至20萬元

貸款范圍: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貸款額度: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按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額度,最高擔保本金責任限額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利息補貼: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小微企業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申請程序:創業者可在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所在社區或縣區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從今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蘭州市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

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下列群體納入支持范圍:一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二是貸款購車專門用於出租運營的個人﹔三是貸款購車加入網絡約車平台的專職司機(需平台提供專職司機“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証”等証明材料)﹔四是符合條件的出租車、網約車企業或其子公司﹔五是對已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且已按時還清貸款的個人,在疫情期間出現經營困難的,可再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以上群體在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應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且在負債率可控范圍內(銀行界定)不受其他貸款記錄限制。

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

小微企業按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額度,最高擔保本金責任限額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小微企業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蘭州市內各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對其他創業擔保貸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

創業者可在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所在社區或縣區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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