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明確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文潔

2020年09月05日08:31  來源:甘肅日報
 
原標題:我省明確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記者從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甘肅省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旨在進一步厘清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邊界,形成具有甘肅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責任清單》是在《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工作任務,結合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對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全面梳理和細化,實現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清單化、系統化和制度化。

《責任清單》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明確省委有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監督責任、省人大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責任、省政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省法院和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司法責任、中央在甘單位及有關省屬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涵蓋6大類54個責任主體在行政決策、行業管理和監管執法等方面應履行的245項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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