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和設施

城管部門分制考核臨時商鋪經營者

葛強

2020年09月14日14:19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城管部門分制考核臨時商鋪經營者

為激發經濟活力,有助於暢通城市經濟活動的“毛細血管”,有序開展復工復產,蘭州市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女子綜合行政執法隊依據《蘭州市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時佔道經營監督考核辦法》,結合張掖路步行街特點,向復工復產臨時商鋪下發實施了十二分制考核標准,並簽訂復工復產承諾書。

在簽訂承諾書的同時,中隊長提示臨時商鋪的負責人,十二分制考核中的扣分項是會重復扣分的,例如執法隊員們巡查發現有保潔不到位問題,扣一分,再次巡查依舊沒有清理的,繼續扣分,如果十二分都扣完,就會取消在臨時商鋪經營的資格。

據了解,承諾書要求臨時佔道經營需在規定地點、時間、攤位線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換地點,不得超出經營范圍,不得妨礙交通秩序,線外嚴禁擺放。

經營者應自覺遵守公共環境衛生規定,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和設施:臨時佔道經營區域內應當鋪設防油氈,並做好攤位2米范圍內環境衛生和保潔工作﹔須自備垃圾容器收集攤位及周邊垃圾,經營期間地面垃圾隨臟隨掃,保証攤走地淨,垃圾自行收集到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站,嚴禁任意遺棄、傾倒、焚燒﹔攤位污漬自行清洗干淨,達到城市管理考核標准和要求﹔禁止損壞綠地、路燈、花壇、樹池、地面、下水道或排水口等市政工程設施﹔禁止採用發出高大聲響的方法招攬顧客,不得制造噪音擾民。

經批准進行臨時佔道經營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構筑物和公共設施及公共場所懸挂、張貼、刻畫、噴涂、散發宣傳標語、告示、招貼等宣傳品。

臨時佔道經營者須接受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的監督考核。

如臨時商鋪違返以上承諾,將扣除相應分數,十二分全部扣完,就會取消在臨時商鋪經營的資格。

目前,張掖路步行街復工復產臨時商鋪共19家,均已簽訂承諾書,執法隊員嚴格按照臨時佔道攤位考核扣分標准對其進行監督,合理“退出”機制,既有力又不用力過猛,既嚴管又不失溫情,有利於形成“進出有序”的良性循環,助力復工復產。

(責編:焦隆、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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