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人亂扔煙頭被處罰
9月20日,記者從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獲悉,連日來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扎實推進文明城市創建,營造一個和諧、美麗、宜居的市民生活環境,城關區多措並舉,對不文明行為“動真格”“開罰單”,對全區流動攤點進行人性化規范管理,持續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不文明罰單”提升公德約束力 執法管理全面升級
“先生,您好!我們是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張掖路步行街女子綜合行政執法隊的執法人員。您剛才亂扔煙頭的不文明行為已經被我們的執法記錄儀錄像取証了,您已經違反了《蘭州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我們將對您處以10元罰款加以警告。”9月19日,在張掖路步行街,一名男子因隨地亂扔煙頭被處以20元罰款。
今年以來,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加大執法力度,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煙頭,亂潑亂倒、亂涂亂畫亂貼等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自今年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已處理不文明行為1016起,實施行政處罰257起,其中亂扔煙頭雜物144起,隨地吐痰113起。
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各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隊員在每日徒步巡查過程中,加大對轄區內公共廣場、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業大街、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亂扔煙頭、亂扔雜物、亂吐口香糖、亂涂亂畫亂貼、隨地吐痰現象的清掃整治力度。對部分不聽勸導、態度惡劣的市民,依據《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和處罰條款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當事人10元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人性化規范流動攤點 讓“市容”和“繁榮”連線
“大姐,您的早餐車佔用了公共道路,我們幫您移到指定規劃區域。”9月18日上午,在皋蘭路黃河劇院門口,一位李大姐正在佔用盲道售賣早餐,城關區城市管理執法隊員對其進行勸離,並幫她搬到指定劃線區域售賣。
流動攤販管理一直是城管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如何讓城市的“煙火氣”與文明同在,一直是城關區城市管理局探索的難題。為了在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之間找到合適的“臨界點”,在前期廣泛排查、摸底調研的基礎上,近期,城關區對全區早餐點、季節性自產自銷瓜果攤點和皋蘭路夜市攤點進行合理規范,施劃攤點近800處﹔動員南關民族風味一條街管理單位對180個攤點重新進行定位、劃線。
出攤時間過早,會影響交通。超范圍經營,就會讓許多攤位形成攀比,攤位擺放越來越往外,嚴重影響市容市貌,這一直都是季節性自產自銷瓜果攤點和夜市攤點經營過程中面臨的現實問題。為化解這些矛盾,城關區市場管理局堅持堵疏結合、教育宣傳為主的理念,對攤點經營行為進行明確規定,推行“一攤一碼”管理措施,嚴格落實“三限、三控”管理辦法,從源頭上制止了擅自擺攤設點行為。
據了解,“三限、三控”管理主要為:限時間,每天入市時間為下午18時﹔限范圍,在施劃后的攤位,要求經營戶必須在線內經營,杜絕佔用盲道﹔限規模,要求經營戶設置面積同等﹔控噪音,禁止經營戶使用高分貝音響等設施﹔控油煙,嚴禁經營燒烤等餐飲品種﹔控隱患,要求在經營的同時預留消防通道,便於行人通行。同時,城關區城市管理執法隊員不定時進行巡查,一旦有經營戶提前出攤、出線經營就會上前制止,力爭在既能解決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吃飯問題”的同時,又能維護城市市容環境的“面子問題”。
通過一段時間的宣傳以及執法隊員的現場勸導規范,在城關區,亂扔煙頭、亂潑亂倒、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已大幅減少,佔用道路擺攤設點現象也明顯減少,市民道德逐步提升,市容環境逐步向好,向成功創建文明城市又邁進了一大步。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雨欣 孫睿娜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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