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零時起

蘭州市將新啟用4處非現場執法系統

葛  強

2020年12月09日08:16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我市將新啟用4處非現場執法系統

為了有效規范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創造良好交通環境、預防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甘肅省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使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0年12月20日零時起,開始啟用全市新增的4處非現場執法系統(電子警察),並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抓拍點位

城關區伏直公路——安定門、城關區伏直公路——二台閣、城關區伏直公路——民族村、城關區伏直公路——三台閣公園門口。

抓拍違法行為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代碼:1344,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301,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代碼:1345,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機動車違法停車(違法代碼:1039,處罰結果:處罰100元)﹔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代碼:1018,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代碼:1019,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調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代碼:1046,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違法代碼:1223,處罰結果:記2分、處罰200元)﹔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處罰結果:不扣分,處罰50元)。

交通違法信息查詢

通過互聯網登錄“甘肅省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進行查詢﹔

關注“蘭州交警”微信公眾號,在“便民服務”進行違法查詢﹔

下載“交管12123”手機APP,注冊登錄后可進行違法查詢。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共同創建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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