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發布餐飲企業防疫新要求

陳  瑋

2021年01月21日09:24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冷鏈食品檢疫証明要公示

1月20日,記者從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結合蘭州市餐飲行業發展現狀,該局發布餐飲服務環節疫情常態化防控新要求。據了解,除了要求場所進行消毒,控制就餐人數外,使用冷鏈食品的餐飲企業還需公示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証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証明及蘭州總倉出倉証明,讓顧客放心消費。

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強化日常消毒保潔

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餐飲單位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晨午檢制度,建立健全員工健康檔案,做好員工信息採集和管理,保持人員相對穩定,不聘用高、中風險地區人員。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並做好記錄,體溫正常方可進入經營場所,上崗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嚴格洗手消毒,時刻佩戴口罩,及時更換口罩。對加工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要每周進行核酸檢測。

同時,要強化日常消毒保潔。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如電梯間按鈕、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並做好消毒記錄。要確保衛生間通風良好,洗手設備正常運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有效。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門把手、水龍頭、開關的消毒至少每兩小時一次,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証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

冷鏈食品檢疫証明要公示 不得加工生食類高風險菜品

按要求,餐飲單位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証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追溯。禁止在經營場所宰殺活禽畜動物,嚴禁採購經營和制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禁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制品。採購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查驗並索取供貨商許可証及同批次產品入境貨物報關單、檢驗檢疫証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總倉出倉証明、消毒証明,並錄入甘肅省食品安全電子追溯平台。

餐飲單位要密切關注原料供貨商所在地的疫情變化情況,如原料供貨商有員工確診,根據相關防控規定對已採購原料封存待查。同時,還要向廣大消費者作出承諾,在場所內公示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証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証明及蘭州總倉出倉証明,讓顧客放心消費。對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做到專人管理,專區或專庫(櫃)存放,專人加工,專用工具,專人消毒等,不得與其它原輔料混放。

食品加工制作要做到“三分開、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開存放、葷素食品分開洗切、清潔區與污染區分開,嚴格餐飲具消毒。食品加工要充分煮熟熱透,確保加熱食品中心溫度不低於70℃。不得超范圍、超負荷經營,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得加工生食類等高風險品種。

外賣餐食密封盛放 顧客應在非就餐時佩戴口罩

按要求,進店消費顧客必須掃健康碼,查驗防疫健康碼或行程卡,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符合要求方可入店,體溫監測異常的須按照上報流程立即向社區或區疾控中心報告。餐館要在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設置“一米線”和設置餐桌一米間隔,疏導就餐人員保持一米距離。嚴格控制人流密度,進店人數要與餐位數相匹配,不得造成點餐、等餐、等位等人員聚集。提醒顧客在非就餐時全程佩戴口罩,提倡非接觸式點餐、結賬,就餐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餐飲單位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公筷公勺分餐夾,有條件的餐飲單位要積極推廣分餐制。就餐者離開包間后,餐飲單位要對包間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處理。

此外,外賣餐食宜採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訂制的封簽,防止運送過程中污染餐食。餐飲外賣服務應嚴格執行外賣配送和快遞從業人員疫情健康防護的有關要求。

舉辦宴席須報備 50人以上聚餐活動要“雙報備”

承辦宴席的餐飲單位春節期間原則上不舉辦大型會議培訓、集體團拜、慰問演出、聯歡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應嚴格控制人數和規模,50人以上的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掃碼測溫、佩戴口罩、場所消毒通風、安全間隔距離等防控措施,且舉辦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動的,要實行“雙報備”制度,聚餐當事人要向宴席承接單位報備最高控制人員數量和聚餐規模,並對聚餐人員旅居史進行核查,禁止有中高風險旅居史人員參加聚餐。

宴席承接單位要提前1日向所在街道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或村委會報備疫情防控方案、餐飲單位從業人員7日內核酸檢測証明、聚餐當事人信息。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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