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申報承諾制

3月1日起適當放寬經營場所限制

杜志超

2021年02月25日08:36  來源:蘭州晚報
 
原標題:3月1日起適當放寬經營場所限制

    2月24日,記者從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3月1日起,蘭州市將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適當放寬經營場所限制。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登記便利化,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市市場監管局以《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改為契機,全面實施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把登記中的住所申報材料簡化為一張《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申請人無需再提交租賃合同、產權証明等各項証明材料,隻需要填寫房屋基本信息,並承諾對申請材料和住所房屋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安全性負責,通過登記機關對申請登記材料的形式審查,即可依法申請登記。

  同時,從事計算機服務、數據處理、文化創意、翻譯服務、咨詢策劃、電子商務等無污染、不擾民、無安全隱患的經營事項,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禁止性規定並征得利害關系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將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但不作為房產性質變更的依據。

  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是蘭州市商事登記便利化改革的“先手棋”,直指長期以來“住所証明難”的難點和痛點,精准施策,大幅壓縮証明材料,健全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地見效,進一步壓縮辦理營業執照的手續和步驟,激發蘭州市“雙創”熱情,充分釋放住所(經營場所)資源,打造高質量營商環境。

(責編:周婉婷、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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