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減分,快來了解一下!

下月起,蘭州、嘉峪關、天水駕駛員可申請,最高可減6分

楊昕

2021年02月26日08:40  來源:蘭州晚報
 
原標題:學法減分,快來了解一下!

   2月25日,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3月1日起,蘭州市、嘉峪關市、天水市將試點運行全國統一版互聯網學法減分系統﹔4月1日起,甘肅省范圍內將實施統一版互聯網學法減分系統推廣應用工作。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等方式進行學法減分,累計最高可減免6分。

  可申請減分的情形

  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范(試行)》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並經考試合格的,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証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並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按照其最高准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7種情形不可申請減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是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二是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的﹔三是在最近3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証、駕駛証、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証,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四是機動車駕駛証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証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証被扣留、暫扣期間的﹔五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六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七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學法減分有3種方式

  參加網上學習考試減分。即機動車駕駛人可以通過全國統一版互聯網學法減分系統(“交管12123”APP客戶端)平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並申請考試,經考試合格,可以減免記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連續學習滿5分鐘的,計入累計學習時間,3日內累計學習滿30分鐘為1次,學習時間達標后7個工作日內可以申請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駕駛人參加考試由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0道題,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鐘,答錯或者超時未答累計3道題的,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

  參加現場學習考試減分。即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並申請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小時。學習后參加考試,未通過的可以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即申請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駕駛人,應當向駕駛証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1小時,具體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

  累計最高減免6分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規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

  其中,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一次減免1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

(責編:周婉婷、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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