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下發《關於新增城鎮就業32萬人及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實施方案》,提出今年甘肅省將新增城鎮就業32萬人,落實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方案》明確,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包含在新增城鎮就業32萬人的統計之中。“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指一直未曾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是否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為標准,如果已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應視為曾經就業,不符合項目招聘人員條件。
參與項目的用人單位應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能夠與招聘畢業生簽訂不少於3年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參與項目用人單位可以是縣級及以下教育機構、鄉鎮衛生機構、街道社區、基層站所等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包括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十大生態產業企業、不限於所有制性質的其他縣屬企業等。
同時,縣級及以下教育機構、鄉鎮衛生機構、街道社區、基層站所等單位參與此項目招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佔用事業編制,不屬於編制內人員,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各項待遇以《勞動合同》約定為准,項目補貼期滿即停止補貼。項目資金從9月份開始由省財政根據項目指標計劃據實撥付市縣財政,市縣財政根據同級人社部門資格審核情況將生活補貼直接發放到招聘人員個人銀行卡,補貼標准每人每月1500元,補貼期3年,期滿后不得延續。
按照往年慣例,用人單位出現項目招聘人員流失,可以要求遞補,市縣人社部門在剩余項目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應當同意遞補,新遞補人員同樣享受為期3年的生活補貼。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由符合條件的新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繼續享受應享未享月數的補貼。
此外,允許項目招聘人員在3年項目期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三支一扶”、脫產研究生等招考,招聘人員的人事檔案可享受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服務,並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同等待遇,項目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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