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延長至3月31日

趙萬山

2021年03月17日14:44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我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延長至3月31日

記者從蘭州市醫保局獲悉,2021年蘭州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延長至3月31日。還沒有參保的居民抓緊時間繳費。

據悉,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准為280元/人。貧困人群的個人繳費政府給予資助,其中全額資助對象個人不繳費,定額資助對象由個人全額繳費、政府按規定資助:

對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農村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200元定額補助。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100元定額補助。

多重身份參保人的參保資助標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補助,不得重復資助。已參保人員:2020年已在蘭州市參保的人員,可不辦理參保登記,在確認參保身份信息正確的情況下直接繳費。

新參保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証或戶口本、長期居住証明(在蘭長期居住的外地人員),在戶籍或常住地所在社區或鄉鎮進行參保登記。

新生兒:①當年出生的新生兒,監護人應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內,按規定為該新生兒辦理當年參保登記並繳費,自出生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因戶籍等問題當年未能參保繳費,監護人可在新生兒出生之日起90天(含)內為該新生兒辦理次年參保登記並繳費,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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