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再次出台《免罰清單》 用“有溫度的執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2021年05月18日15:33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人民網蘭州5月18日電 (高翔)繼2019年出台《市場主體首次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免罰清單》),探索對73種首次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予行政處罰后,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再次出台2021版《免罰清單》,進一步擴大免罰范圍,對涉及食品、藥品、價格、質量等40項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監管原則,讓經營者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2021版《免罰清單》,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以公正、依法實施為基本原則,積極踐行容錯、糾正監管理念,繼續探索“小過錯、及時改、不處罰”,鼓勵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及時自我糾錯,提高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免罰清單》的出台,對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和監管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台的每一項免罰事項,不僅僅是簡單的免罰,而是要求監管者通過行政指導這種柔性方式,以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使經營者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提高其守法合規經營意識,避免“積小錯釀大禍”再次犯錯,促進企業良性發展。

“包容審慎監管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強化風險防控,守牢‘四大安全’底線,准確把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區別市場主體不同違法行為情況分類處理。”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壽河表示,即使免予行政處罰,但“免罰不免責”,相關記錄要在實施機構“留痕”作為日后監管執法的依據。同時,蘭州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法律法規適時對《免罰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以更加契合市場主體發展實際需要。

(責編:陳誠、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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