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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9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五區最低工資標准為1820元/月,三縣為1770元/月

2021年08月27日08:36 |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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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蘭州市9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從9月1日起,蘭州市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要求,蘭州市從2021年9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為:城關區、七裡河區、安寧區、西固區、紅古區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9元)﹔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為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18.4元)。

據悉,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准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社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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