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
2021年09月09日08:50 |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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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金昌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
針對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問題,金昌市於近日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工作舉措及分工清單,圍繞加強對“一把手”、同級領導班子、下級領導班子監督3個層面21項監督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了監督重點,制定了50條具體的工作措施,通過抓好“關鍵少數”來帶動“絕大多數”。
工作舉措及分工清單明確提出,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黨委(黨組)制定並完善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對單監督、照單履責,推動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職責。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通過參加各單位黨委(黨組)會議,對部門單位研究事項及決策過程進行監督,發現“一把手”有違反決策程序的,要及時提出意見並監督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委反映﹔對有問題未發現、發現問題不糾正,或者監督意見未被採納又不報告的,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要承擔相應責任。在做實同級監督中,領導班子成員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紀、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及時向本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或者向紀委常委會實名反映,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同時,金昌市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每半年通過統計分析動態評估地方單位政治生態狀況,建立“綠、黃、紅”三級預警,對存在的一般問題及時提醒約談,嚴重問題及時向同級黨委報告,並督促下級黨委(黨組)開展淨化修復政治生態工作。此外,就黨內法規制度學習、巡察工作、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通報機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等作了規范要求。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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