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歷史遺留住宅取得証書后可提取公積金
2022年02月11日08:40 |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我市歷史遺留住宅取得証書后可提取公積金
2月10日,記者從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省委、省政府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相關精神,為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走深走實,繳存職工歷史遺留住宅辦理《不動產權証書》后,可同時提取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時限以《不動產權証書》登記日期為准,兩年內可以提取,且隻能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為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並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証明“計稅金額”為准)。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薛曉霞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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