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明確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推廣應用醫保政策
2022年03月24日08:40 |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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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省明確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推廣應用醫保政策
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為服務疫情防控需要,進一步提高病例早發現能力,甘肅省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項目,服務費5元/人次,自2022年3月25日零時起全省統一執行。
據了解,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項目編碼為LS0000003,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費5元/人次,抗原檢測試劑和採樣器具按照零差率規定單獨銷售。“檢測價格項目+檢測試劑(含採樣器具)”總費用不得超過15元/人次。
群眾單純檢測抗原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含方便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患者僅購買檢測試劑自測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的檢測服務費用﹔鼓勵疾控檢測機構、醫療機構及第三方檢測機構在不超過最高限價的基礎上,根據檢測規模和頻次,與組織檢測方協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體現保本微利。
公立醫療機構須通過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平台採購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杜絕線下採購。社區居民可通過零售藥店、網絡銷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購買抗原檢測試劑。其中,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抗原檢測試劑的,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責編: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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