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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蘭州市城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確定

普通高中:485分 省級示范性高中:590分

孫亞斐
2022年07月08日08:48 |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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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2年蘭州市城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確定

  蘭州市中考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為485分,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分數線為590分

  蘭州市城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於7月14日—25日進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7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8日22:00—7月19日8:00。

  第四批次錄取時間:7月19日—22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22日22:00—7月23日8:00。

  征集志願填報時間: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錄取時間:7月23日—24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24日22:00—7月25日8:00。

  7月7日,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中考分數線。據悉,蘭州市中考普通高中分數線為485分,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分數線為590分。

  根據2022年蘭州市城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結合中考成績整體水平,市教育局分別確定了蘭州市城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三十三中東城分校和蘭州六十一中新區分校)錄取最低控制線和普通高中(含職普融通附設普通高中班)錄取最低控制線,其中: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為590分,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為485分。蘭州市城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於7月14日—25日進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7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8日22:00—7月19日8:00。

  第四批次錄取時間:7月19日—22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22日22:00—7月23日8:00。

  征集志願填報時間: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錄取時間:7月23日—24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24日22:00—7月25日8:00。

  今年繼續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對口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2022年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對口分配比例為75%,蘭州六十一中新區分校對口分配比例為30%,蘭州三十三中東城分校分配比例為15%。

  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范圍為城市四區內初中學校,蘭州三十三中東城分校名額分配范圍為高新區內初中學校,蘭州六十一中新區分校名額分配范圍為蘭州新區內初中學校。分配數量按照對口初中學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的相應比例確定,適當向農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傾斜。

  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初中屬劃片入學且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符合教育優待條件且第一次從市外轉入蘭州市的滿一年(含)以上初中學籍並實際在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從2022級初中開始,將第一次從市外進入蘭州市、滿連續兩年(含)以上初中學籍並實際在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納入優質高中對口分配計劃享受范圍,具體執行辦法另行通知。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2A3B及以上等級、且思想品德維度為A等。必須填報對口高中。必須參加中考,且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對口初中未完成統配計劃、且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高於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據了解,城市四區普通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高中職普融通實驗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願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願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願學校的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則同時被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則,與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同范圍、同標准、同方式、同時間進行招生。

  特色班實行計劃單列。雙優助學班和珍珠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最低控制線。外國語高中多語種班錄取單獨劃線,錄取最低線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招生計劃未完成、且統招分數線下50分高於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提前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統招第一志願﹔統配志願﹔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願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願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三批次錄取,按照各學校統招分數線和空余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四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特色班志願﹔統招第一志願﹔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第四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願和自主招生志願的錄取,若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願計劃﹔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願錄取。

  征集志願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願,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補錄:各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高中職普融通實驗班”)按批次結束錄取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空額,可由學校自主補錄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並於秋季開學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辦理補錄審批手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孫亞斐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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