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調整新引進企業增值稅省與市縣劃分比例

趙萬山

2021年03月25日11:19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我省調整新引進企業增值稅省與市縣劃分比例

為充分調動各地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做大做強縣域經濟,經甘肅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調整新引進企業增值稅省與市縣劃分比例。將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市縣新引進企業繳納增值稅省級分享的15%部分全留縣(區、市),省級不再參與分享,讓利縣級。

通知指出,新引進企業實行清單制管理,及時動態更新,由財政、招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共同核定。嘉峪關市以及其他市(州)本級管理的各類開發區比照縣級辦理。市(州)本級將其分享所屬區(市)清單內企業增值稅部分,比照上述政策一並調整,市(州)本級不再參與分享。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根據新引進企業清單,及時將新引進企業增值稅地方分享部分入庫級次調整為縣(區、市)級50%,全部繳入縣級國庫,直接增加縣級的收入。

通知要求,做好與已出台政策的銜接。蘭州新區、榆中生態創新城等區域性稅收返還政策,繼續按原政策執行,其中納入清單的新引進企業增值稅地方分享部分全部直接繳入當地國庫。省財政在核定區域稅收返還資金時,將扣除新引進企業直接繳入縣級國庫增值稅15%的部分。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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